一談到『情』自然想到的是『愛情』,在我廿多年的輔導經歷中,遇過不少被『情』所困;被『情』所傷的個案,不一定是男女的『愛情』,也會影嚮人的一生甚至把人毀了。我就從『人在江湖』的另一面看『情』,並以第一身來說『情史』!
『那一年,我十一歲。在孤兒院中生活,也在院內唸小五,可能是我貌如醜小鴨(是永不會變天鵝的那種),惹人討厭。那一天風和日麗,陽光普照,在校園內一棵開滿爆竹花的樹下,我被校長狠狠的痛罵;罵什麼我忘掉了,只記得句句尖刻;樹上滿是橙色的花,在陽光下像火般剌眼,她的眼也像爆開的爆竹一樣,那樣剌目,那樣可怕,我一直垂下頭不敢望她!
那天我站在那裏很久很久,像過了一個世紀,但覺全身麻痺,兩條腿像冰條一樣,血液像凝固了,整個人有點搖晃,想倒下去,我很想挨在樹身靠一靠,但我不敢動,腦中彷彷彿彿,心中在喊:誰來幫我?爸媽呢?你們在那裏?你們會幫我嗎?
那種深受傷害與孤單無助的感覺,刻骨銘心。三十年後的今天仍歷歷在目;有時午夜夢迴,也會哭醒!那一刻,我嚐到了人的無情、冷酷與苛刻。』
『一個下大雨的晚上,姑媽帶著十歲的我和十五歲的姊姊去投靠堂姑母。我一隻小手拖著姑媽,一隻小手拿著一隻小藤箱,裏面是我的衣物,雖然雨水把我們都打濕了,我仍很開心可以去堂姑的家。
一進門,看見偌大的客廳放了一座黑漆得發亮的鋼琴,我興奮得眼睛都亮了;我想去摸它一摸,但我不敢動,因為鞋子浸了水,我怕弄髒光亮的地板。堂姑出來,一望到我,就扯著嗓門,聲如銅鑼衝著姑媽大叫:『誰叫你把兩個都帶來?我說過只要大的,去去去,把小的帶回去!』
她也不要我了!於是,仍是冒著風雨,仍是拖著姑媽,原路回去。只是沒了姊姊。當時太小,但那印像竟是如此深刻。到我長大才明白到那就是人情冷暖,世態炎涼!』
輔導者不是救世主,更不是通天曉,而是當一個人落在困境時,伴他同行,攙扶他行一段路。我輔導的工作也接觸不少基督徒,他們在生活上也有不同層面和程度的困難。基督徒也是人,不因信仰對苦難有免疫能力,只是信仰能助他有能力去過渡,他們一樣需要人的幫助與扶持。可是,一位在教會圈子中極具聲望的前輩,斬釘截鐵地當眾宣告說:『教會有的是精兵,不是傷兵;教會是傳福音的地方,不是包裹傷口的地方。』何等冷酷無情的話!令我呆在當場。倘若教會都不能裹傷,人還可以從那裏得醫治?那是應該惟一可找到愛的地方啊!
我翻遍聖經,也找不到這樣的教導。聖經記載的上帝,是有情的上帝,祂顧念照祂形像所造的人,正如耶穌說:『天上的飛鳥不比人貴重得多麼?神尚且養活牠們顧念牠們。』我感慨於許多資深的教會領袖和牧者,經歷越多,待人越苛刻,信徒們彼此高要求,低體恤,以至互相批評、苛刻的相待。我不禁問:我們的信仰那裏去了?
這經驗,讓我更加謙卑,因為我只是上帝向人施恩的其中一個器皿。與困苦者同行,與他一同經過。誰知有那一天,我也需要有人伴我同行?』
古人說:『人非草木,誰孰無情?』但誰有權去評審誰應得同情誰當得愛?人的自私、自以為義與自以為是,已經製造了不少人間悲劇。 』 聖經不是說誡命第一是當愛主你的上帝,其次是愛人如己嗎?使徒保羅說:『使你們與人不同的是誰呢,你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,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,彷彿不是領受的呢,你們已經飽足了,已經豐富了…就自己作王了。』
我們真以為自己是王?可以坐擁一切?決定一切?你以為喇!